关于公开征集2010年度北京市东城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公告

2011-10-09 16:15:2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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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东城区文化创意企业:根据《东城区关于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试行办法》,东城区文化创意产业促进办公室(以下简称“文促办”)面向东城区文化创意产业企业征集2010年度北京市东城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支持的“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小型文化创意企业或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东城区文化创意企业: 根据《东城区关于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试行办法》,东城区文化创意产业促进办公室(以下简称“文促办”)面向东城区文化创意产业企业征集2010年度北京市东城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支持的“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小型文化创意企业或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主体   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在北京市东城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研发、生产、服务的文化创意企业。   二、申报时间   自2010年5月20日至6月30日。   三、资助范围 经过文化创意产业促进办公室委托的专业中介机构评审,被认定为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小型文化创意企业或项目。 四、受理单位 东城区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 五、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单位于5月20日通过东城区文化创意企业申报平台在线申报。   2.通过网上审核的企业汇总整理并将所有材料在6月30日前统一报送区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 六、申请奖励需提交的材料 通过网上审核的企业按需提供下列材料(具体要求见“东城区文化创意企业申报平台”):   1.《北京市东城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加盖公章)(含电子版);   2.《北京市东城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预算明细表》(含电子版);   3.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2009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状况相关材料(加盖单位财务印章);   5.有自筹经费及配套资金来源的,须提供资金到位相关证明材料;   6.项目申报单位对报送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7.其他相关文件及需要补充说明的材料。 七、材料制作要求 1.项目申报材料应规范制作,封面应注明项目申报单位与项目全称; 2.全部材料按顺序排列,统一采用A4纸,使用胶订方式装订。申请报告题目用小二号加粗宋体,正文部分用小四号宋体,单倍行距; 3.纸质材料一式七份,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材料需提供光盘一张。 八、其他事项 1.项目申报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通过数字东城网站(www.bjdch.gov.cn)或中关村科技园区雍和园网站(www.zgc-yhy.gov.cn)进入“东城区文化创意企业申报平台”进行申报。 2.申报咨询电话:84050741 59260100—0607/0608 咨询信箱:yongheyuantongji@sina.com 3.项目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4.东城区文化创意产业促进办公室对本公告负责解释。 北京市东城区文化创意产业促进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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