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各项目承担单位: 2009年度立项的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经过一年的组织实施,已进入监理期。根据科技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办财字[2001]417号)文件和科技部下发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监理和验收办法》(国科发农社字[2002]370号)文...
各项目承担单位: 2009年度立项的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经过一年的组织实施,已进入监理期。根据科技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办财字[2001]417号)文件和科技部下发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监理和验收办法》(国科发农社字[2002]370号)文件规定,市科委将对我市2009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进行中期监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理时间 2010年12月—2011年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监理依据与内容 1、监理依据:《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合同书》。 2、监理内容: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合同计划进度完成情况;项目科技成果的熟化程度、技术水平、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解决措施。项目资金是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是否按合同规定的资金使用计划和财会规定进行支出;配套资金的到位情况。 三、监理方式 组织相关技术、财务和管理专家组成监理专家组,采取现场监理与会议监理相结合的方式。 四、监理材料 1、《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编写 提纲见附件1)。 2、《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监理表》(见附件2)。 3、15分钟以内的汇报多媒体(PPT)。 4、《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5、相关附件: (1)项目实施过程中取得的各类新成果、新专利证明; (2)填写监理表上一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报表附注等); (3)销售合同或协议; (4)能说明实施成果的照片或图片; (5)其他证明材料。 五、注意事项 1、准备项目监理材料时,先根据附件填写《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监理表》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用于监理。待科技部开通“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监理”网站后,再登录“国家科技计划申报中心”网站(http://program.most.gov.cn/),点击“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监理”栏目,打开项目监理材料文本按要求进行填报。承担单位登录的用户名与密码同申报项目时所用的一致,请各有关单位注意使用,网上系统逾期将自动关闭。最后上报的书面监理材料须在系统中打印,以保证网上传送的电子版监理材料与上报的书面监理(盖章)材料、报表、数据一致。 2、上报材料:书面材料《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监理表》一式四份,附件材料上传网站系统。 3、请将项目监理计划于2010年12月10日前发至邮箱fuchunhua1977@yahoo.com.cn中。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付春华 谢莉娇 电 话:51501855 66153402 E-mail:fuchunhua@yahoo.com.cn 地 址:海淀区曙光花园中路11号 北京农科大厦B座7层701室 邮编 100097 附件:1、《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编写提纲 2、《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监理表》
北京市科委农村处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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