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0年度淄博市信息产业发展关于申报2010年度淄博市信息产业发展
2011-10-09 16:22:29 来源: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直各有关部门、各通信运营企业、各有关单位:
物联网是指通过信息传感设备,按照约定的协议,把物品与互联网连接起来,进行信息交换和通讯,以实现对物品的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物联网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对推进我省经济转型升级、抢占未来经济科技发展制高点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物联网产业具有爆发力强、关联度大、渗透性高、应用范围广等特点,按照关联度大小,可以分为物联网核心产业、支撑产业和带动产业三大类。为进一步掌握全省物联网产业发展和应用重点,经研究决定在全省组织做好物联网产业发展重大示范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范围详见《物联网产业发展重大示范工程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一)示范工程项目的实施地点必须在我省行政区域内。
(二)申报的示范工程项目,必须采用一定比例的省内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创新产品,并要求完成后形成便于应用推广的标准、规范以及新颖成熟的商业模式和运营模式,有较好的应用前景和市场空间。
(三)申报项目要求围绕重点领域,做到技术先进、方案完备、示范性强,具有推广价值和良好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对全省物联网产业发展有较强的带动作用。
(四)鼓励申报单位与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开展技术攻关,对政产学研用合作、得到示范工程所属行业主管部门及所在地政府支持的示范工程项目优先考虑。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要求围绕重点领域,做到技术先进、方案完备、示范性强,具有推广价值和良好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对全省物联网产业发展有较强的带动作用。
(二)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此予以高度重视,对管理范围内企业提交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及指南符合性进行审核,认真做好本市(含所属县,每市报送项目数原则不超过3个)物联网产业发展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并按要求组织填报《物联网产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提纲》、《物联网产业重大示范工程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3)
(三)项目申报的截止日期为6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请各有关单位将调研材料一式三份和申报表电子版报送至我委(附件可登陆www.sdeic.gov.cn下载)。联系人:韩旭东;联系电话:0531-86126262。
三、其他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切实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二)突出重点,打好基础。各有关部门在组织项目申报时,要加强调查研究,拓宽工作视野,力求把本地区具有特点、符合实际的重点项目组织申报上来。同时要立足长远,开拓创新,做好项目源的建设,有重点的培育一批物联网产业发展重大项目,建立地方项目申报储备库,做好相关项目申报的基础工作,为“物联网”产业重点项目持续推进工作做好项目准备。
(三)规范操作,确保真实。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坚持规范操作,按原则工作,按条件申报。对申报单位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严禁弄虚作假。
(四)严格审查,保证质量。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的筛选,加强项目审查,确保申报项目质量。
附件:1.物联网产业发展重大示范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二○一○年五月十七日
转载保留网址链接http://www.gjzjsb.com/2011/1009/15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