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关于组织2010年山东省享受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新产品项目建议名单的通知
2011-10-09 16:22:29 来源:
各区县科技局、高新区科技局,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发挥财政税收政策的支持作用,促进新产品开发,实施品牌战略,经研究,决定2010年继续实行省级以上新产品享受财政专项资金扶持政策,请你们按照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经贸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以上新产品享受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确认办法〉的通知》(鲁财税[2002]44号)的要求,对符合省级以上新产品财政专项资金扶持政策的国家和省2009年科技计划项目,未列入省享受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新产品名单的企业和产品进行认真审核,提出2010年山东省享受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新产品项目建议名单。
建议享受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新产品项目应已完成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技术水平达到或超过设计标准,列入国家科技部《国家科技攻关计划》、《国家高新技术研究发展项目计划(863计划)》、《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国家科技型中小产业技术创新基金计划》和省科技厅《山东省科学技术发展计划》、《山东省星火计划》、《山东省火炬计划》、《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计划》、《山东省优秀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等科技计划。
填写完善项目建议表后,于2010年7月23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将项目建议名单报送发展计划科,市属企业直接报送市科技局,纸质材料盖章后送达。
联系电话:3184674
电子邮件:zb3184674@126.com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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