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江苏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申报通知

2011-10-09 16:25:3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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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关于发布《2010年度江苏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及组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苏文产办〔2010〕1号各市、县(市)文化局、广电局、新闻出版局、财政局,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江苏省省级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苏财教〔2008〕192号),经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管理协...
关于发布《2010年度江苏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及组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苏文产办〔20101
各市、县(市)文化局、广电局、新闻出版局、财政局,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江苏省省级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苏财教〔2008192号),经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管理协调小组批准,现将2010年度江苏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必须为200911日后立项或开工建设的项目。
  2、项目的承担主体必须是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设立的文化产业类企业单位或企业化管理的文化事业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完善的经营管理机制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规范,股权结构合理;管理团队素质较高,具备与完成项目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企业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资信等级较高,2009年度资产负债率低于60%。
  3、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文化发展规划。项目发展目标明确,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对江苏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竞争力提升起到推动作用。
  4、项目所需主要资金原则上通过银行贷款、吸引社会资本及自筹等方式解决。项目资金须基本筹措到位。
  5、项目必须已经按有关规定程序通过审批,且具备一定规模,实施方案切实可行。
  6、已获得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资助的项目原则上不重复申报。
  二、支持重点
  根据省政府第61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2010年度文化产业引导资金要优先支持一批市场前景好、成长性强、对我省文化产业具有重大示范效应和拉动作用的重大项目。重点支持国务院《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决定》(苏发〔20098号)提出的重点文化产业,包括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印刷复制、演艺娱乐、数字内容和动漫等,具体见《2010年度江苏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
 三、申报程序
  1、申请引导资金的项目单位,根据单位隶属关系和项目类别向所在地市、县(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直单位按项目分类,直接向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申报。
  2、各市、县(市)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认真审查、汇总申报材料后,按项目分类分别向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申报。
  四、申报时间
  1、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10420,各申报单位将《项目申报表》及相关附件按项目分类,报送至各市、县(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
  2201051日前,各市将通过初审的项目分类上报至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
  32010510日前,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将通过审核的项目报送至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管理协调小组联合办公室。
  五、申报工作要求
  1、加强工作指导,认真组织项目。各地要把推进文化产业发展作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以及建设文化强省的重大措施和重要机遇,认真做好项目组织和申报工作。要广泛宣传发动,拓宽项目来源。各省辖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协调,加强对企业申报材料编写工作的具体指导。
  2、坚持实事求是,提高申报质量。各市、县(市)要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有关文件精神,按照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范围,精心组织项目的初审和筛选,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由市、县(市)相关部门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分类对口上报省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3、认真填写项目申报材料。项目申报材料的内容及编写必须符合《江苏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的有关要求,做到内容完整、条理清楚、数据准确,表、盘一致。报送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附件13份,数据盘1份。
六、其他事项
  1、本通知的文本可在中国江苏(http://www.jiangsu.gov.cn)、江苏文化网(http://www.jscnt.gov.cn)、江苏省广播电影电视局(http://www.jsgd.gov.cn)和江苏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http://www.jsxwcbj.gov.cn)网站上查询和下载。
  2、联系方式:
  省文化厅
  联系人:科教与产业处  电话:(02587798872
  邮政编码:210029  电子信箱:whtkcc@126.com
  通信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龙蟠里9
  省广电局
  联系人:规划财务处 史延安 电话:(02584651560
  邮政编码:210087  电子信箱:sya_gd@js.gov.cn
  通信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132
  省新闻出版局
  联系人:电子音像处 陈晔 电话:(02583225145
  邮政编码:210009  电子信箱:vipjsdzyx@sina.com
  通信地址:南京市高云岭56
 

年三月十一日

主题词:文化产业 项目 申报 指南 通知
江苏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管理协调小组联合办公室
2010311印发
 
 
 
附件1:
 
2010年度江苏省文化产业
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文化艺术服务
1、有利于产业化、品牌化、国际化的演艺项目。
2、依托江苏历史文化资源开发的大型文化旅游项目。
3、能够提升工艺水准并扩大生产规模、打造江苏工艺美术品牌的工艺美术产品研发、技术改造及连锁经营项目。
4、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衍生产品的产业化开发项目。
5、利用非遗资源开发的具有一定规模和市场效益的产业项目。
二、广播影视
1、获省级以上奖项或在全国电影院线公映(在省级以上电视台播出)并形成较大影响、具有较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电影、电视剧及纪录片精品生产项目。
2、利用数字、网络等高新技术,提供文化信息服务的广播影视产业新兴业态项目。
3、对全省广播影视产业发展起重大推动作用的技术改造项目。
4、省内电影院线的数字影院新建及改造项目;农村数字电影放映平台建设项目。
三、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
1、江苏出版物品牌工程重大项目。
2、具有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有一定文化内容的手机、互联网等重要数字出版项目。
3、网上书店和出版物跨省物流配送、连锁经营等新型发行方式项目。
4、有重大意义的印刷、复制技术改造项目。
5、精品出版物版权的引进、出版和输出项目。
四、动漫和网络文化
1、体现时代特征、弘扬民族精神的动漫原创影视作品的创作、生产且原则上2009年1月1日后在省级(含省级)以上电视台和全国电影院线播出的项目。
2、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高制作水平的网络游戏研发、出版、运营一体化项目。
3、动漫和网游衍生产品的生产出版、演播、经营项目。
4、围绕文化产品开发运营的电子商务平台项目。
五、其他
1、重大文化、影视、新闻出版基地、园区建设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2、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江苏文化产品与服务出口项目。
3、省政府鼓励发展的其他文化产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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