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通知
2011-10-09 16:29:27 来源:
根据科技部国科发计〔2010〕706号《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国家级星火计划等计划项目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申报2011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
详细领域请查询科技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http://program.most.gov.cn),见《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支持领域(2011)》。
二、优先支持范围
1、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新产品;
2、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特别是国家863、科技支撑等科技计划成果转化的新产品;重大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新产品;
3、利用信息技术和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技术升级的新产品;有利于区域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集聚发展的新产品;
4、钢铁、有色金属、煤炭、电力、石油化工、汽车、建材等行业开发的节能减排和低碳环保的新产品;
5、环境保护、人口健康、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生产安全、城镇化与城市发展,特别是重大自然灾害预测、应急和防治,灾后修复和重建等民生领域的新产品;
三、不支持范围
1、食品、保健品、饮料、烟、酒类产品;
2、化妆品、日用化工、一般纺织品、服装、家具、家电等日用产品;
3、用进口零部件(包括散件)组装的产品;
4、单纯为军工配套的产品;
5、传统手工艺品;
6、单纯改变花色、外观与包装的产品;
7、动、植物品种资源;
8、高能耗、污染环境的产品。
四、申报单位
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单位均可申报。
注意事项:一个申报单位当年度只允许申报一个新产品计划项目;同一项目不得以相同或不同名称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科技部同一年度的火炬计划、星火计划、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等政策引导类计划的项目;已列入新产品计划的同一产品及型号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若申报项目名称相同,而型号不同,则必须提供该型号所采用的新的授权专利及其说明书摘要,附图和权利要求书等内容,以证明其比原列入计划项目的产品有重大的改进和创新,方可申报。
五、申报材料
1. 项目申报表;
2. 项目产业化状况及前景分析;
3. 附件材料(复印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
(2)经审计的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每页加盖审计单位印章或盖骑缝章);
(3)可说明知识产权归属和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证、技术转让或合作协议。企业与技术持有单位合作的项目签订技术合作协议时,技术持有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质的单位。
(4)涉及废水、废气、废物排放的项目,需提交环保达标证明;
(5)特殊行业许可证。对医药、医疗器械、农药、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新产品,需提供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如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医药GMP认证、新药证书;农药生产许可证;通信产品入网证;公共安全产品、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凡属国家强制认证产品需提交的3C认证等。
(6)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备案的产品的企业标准,或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认可证明;或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7)权威机构检测(验)报告;
(8)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最近2年内的查新报告等技术证明(说明)文件;
(9)用户意见报告(不少于两份);
(10)其他证明材料:如列入国家、地方科技计划的相关证明材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省部级以上的获奖证书、创新型企业证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证书、企业技术中心证书、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认定证书等;品牌证书、商标证书;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银行信用等级证明;产品出口合同;产品图片等相关材料。
六、申报流程
(1)注册:申请单位需要登陆科技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http://program.most.gov.cn)进行注册,具体注册及审核过程请认真阅读网站说明,并按照有关要求将相关审核资料以特快专递寄送至科技部信息中心。科技部信息中心收到资料后,将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单位注册信息的审核。
往年已经在申报中心登记注册的申报单位,仍用原单位管理员账号和密码登录,不需要重新注册。
(2)录入:在线填写《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2)和《项目产业化状况及前景分析》,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地方科技局;
(3)报送材料:用A4纸打印在线填写的《项目申报表》、《项目产业化状况及前景分析》,内容必须与网上申报材料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受理。按顺序项目申报清单(查询科技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所列顺序装订书面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一式六份报送地方科技局。
请各市科技局接此通知后,认真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和初审工作,并于2月24日前将书面材料统一送至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省科技厅窗口。省级重点新产品不再单独组织申报,将从通过评估的项目中择优列入省级重点新产品计划。
七、联系方式
1、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
关维希 联系电话:0551-5370027
李金根 联系电话:0551-5370022
2、安徽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
谭海斌 联系电话:0551-2655756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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