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业厅关于切实履行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职责的通知
2011-10-11 10:53:17 来源:
各省辖市及省直管试点县(市)农业局(农委),厅直属有关单位:
今年5月,省厅下发了《河南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意见》(豫农计划﹝2011﹞13号,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各地各单位监管职责,强化了项目监管的制度建设,提出了今后3到5年我省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努力目标。《意见》的出台,符合当前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实际,具有较强的现实性和针对性。对此,农业部给予高度肯定,并在部发展计划司《发展计划动态》第5期全文印发。省厅王锦屏副厅长作出重要批示:“部里批转,就是把信息发到了全国,我们一定要提醒和督促各单位认真抓紧落实,也请计划处盯紧此事”。要认真抓紧落实,关键是要切实履行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职责。
切实履行职责,要认识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经费保障到位。各地各单位要加深对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深刻把握建管问题的艰巨性、综合性、长期性特点,深刻认识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民生属性,切实把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要明确本地本单位在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中的主要责任,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要严格按照监管职责与分工,切实履行好权限内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职责,特别要严格按照《意见》要求,认真制定上报年度项目监管工作计划和项目竣工预验收计划,按时报送农业基本建设项目进度统计表、项目监督检查报告和竣工验收进度报告,实现项目全程化管理,要切实落实好项目动态跟踪管理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和进度排名通报制度,确保能够提供底细清、情况明的高质量的项目管理基础信息。要加大经费保障能力,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项目管理累积了很多历史老账,又面临着很多新的问题,存有较多的薄弱环节,要实现《意见》制定的目标,必须在经费保障上给予重点支持。
切实履行职责,要措施到位,要结合各地各单位实际,制定实施《意见》的具体措施。要按照科学有效、便于操作、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的思路,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出台有针对性的举措,重点加强职责分工、前期工作、进度管理等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薄弱环节建设。要按照统一协调、业务归口、分工协作、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责任明确、监管有力、协调高效的项目管理机制,解决好职责分工不明问题。要坚持先开展前期研究、后申报项目,先专家评估论证、后进行决策的原则,指导相关单位扎实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解决好随意变更项目投资计划问题。要加强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申报、进度和竣工验收的信息录入、登记及处置反馈工作,及时衔接,适时通报,解决好建设进度缓慢问题。
切实履行职责,要人员配置到位、人才培训到位,要建设好本地本单位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骨干队伍。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人才建设存有三个不足。一是基层人才不足,二是专业人才不足,三是现有人才队伍稳定性不足。这三个不足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省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薄弱环节和发展短板。各地各单位要建立机制,一方面要配备专业人才,充实各级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队伍;一方面要在稳定现有人才队伍的基础上,加强培训,加大各环节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培养一支稳定的、高素质的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人才骨干队伍。
切实履行职责,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工作不是一个部门一个单位的问题,要主动与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沟通协调,让有关部门了解农业基础的薄弱性、农业项目建设的特殊性,争取有关部门加大对农业基础建设的支持力度。要重视宣传、营造氛围,主动将项目建设与管理的经验、做法和正面典型向政府汇报,向媒体通报,向社会宣传。
省厅在“十二五”开局之年印发的《意见》,对督促各地各单位加快农业基本建设项目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具有重大的指导作用和现实意义,各地各单位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认识,履行职责,扎实工作,全面落实,推动我省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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