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到期农业领域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的通知
2011-12-09 11:29:24 来源:
为加强农业领域科技计划项目跟踪问效,经研究,拟对2011年到期农业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组织验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11年12月31日到期的农业领域省级科技攻关、年度重点以及农转类(创新乡镇、科技特派员、科技扶贫、专家大院、省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具体见附件。
二、验收程序
1、 按照《安徽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实施细则》要求,承担省级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的单位将《安徽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从科技厅网站下载)及有关项目的验收 材料,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查、签章后,于2011年12月31日前报省科技厅农村处;由省科技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验收,原则上项目验收采取会议与现场考察相 结合方式,并于2011年3月底全部完成验收工作。
2、年度重点和农转类项目,原则上由归口管理部门组织验收。项目承担单位将《安徽省科技 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及有关项目的验收材料,报归口管理部门审查后,由归口管理部门组织验收,为提高工作效率,各归口管理部门可采取集中验收方式进行验 收,并将验收计划提前报省科技厅农村处审核备案。
3、到期因故不能按期完成的项目,承担单位应在2011年12月15前提出延期申请,说明原因及延长的期限,经归口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后报省科技厅审核,延期时间不能超过1年。
4、项目验收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根据验收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对验收材料进行修改、完善,并填写《安徽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从科技厅网站下载),将验收材料(1份)和验收证书(一式4份)于2012年4月15日前报送省科技厅农村处。
省科技厅将对由归口管理部门验收的项目按项目类别进行复查,评定“优秀、良好、一般”等级,并在省科技厅网站公示,作为考核各归口单位工作成效依据之一。
三、验收材料
1、验收申请表(一式2份);
2、验收有关材料(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技术研制报告、经费决算报告、项目任务书复印件和有关附件的合订本1份)。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韩立生、王士武、李静
联系电话:0551-2678648、2678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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