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国家下一代互联网信息安全专项的通知
2012-03-08 09:52:13 来源:
中咨国业工程规划设计(北京)有限公司 国家级科研单位控股企业 国家甲级工程咨询资质 (专业编制可研报告、节能评估报告、产业发展规划、资金申请报告),咨询电话:400-001-2230。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2年国家下一代互联网信息安全专项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2]287号)的有关要求,我委现组织申报2012年国家下一代互联网信息安全专项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和规划,符合国家专项通知中重点领域的要求和支持重点,满足下一代互联网发展的需要,具备一定的产业化基础,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和较好的发展前景,能够产生较好的预期效益。申请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二、申报项目由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办法北京市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进行推荐,在严格筛选的基础上,认真组织项目单位申报,于2012年3月9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至投资北京国际有限公司汇总评审:
1.区县发展改革委或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上报我委的推荐文件
2. 下一代互联网信息安全专项项目及承担单位基本情况简表
3. 下一代互联网信息安全专项项目汇总表
4.项目的资金申请报告及有关附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2年国家下一代互联网信息安全专项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2]287号)要求编写及准备相关附件。)
以上项目申报材料一式六份,项目简表、项目汇总表、资金申请报告需另附电子版光盘两份。
三、我委将委托中介机构组织专家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荐优秀项目,通过评审的项目按要求在网上并行申报。
四、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可与我委高技术处项目主管人员进行沟通,恕不接待项目申报企业的单独汇报。
五、项目申报材料将不退回给项目单位。
联系人:
市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处 张 涛 66415588-0206
投资北京国际有限公司 刘京晶 66410700-35
市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处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七日
附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2年国家下一代互联网信息安全专项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2]287号).doc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2年国家下一代互联网信息安全专项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2]287号)的有关要求,我委现组织申报2012年国家下一代互联网信息安全专项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和规划,符合国家专项通知中重点领域的要求和支持重点,满足下一代互联网发展的需要,具备一定的产业化基础,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和较好的发展前景,能够产生较好的预期效益。申请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二、申报项目由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办法北京市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进行推荐,在严格筛选的基础上,认真组织项目单位申报,于2012年3月9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至投资北京国际有限公司汇总评审:
1.区县发展改革委或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上报我委的推荐文件
2. 下一代互联网信息安全专项项目及承担单位基本情况简表
3. 下一代互联网信息安全专项项目汇总表
4.项目的资金申请报告及有关附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2年国家下一代互联网信息安全专项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2]287号)要求编写及准备相关附件。)
以上项目申报材料一式六份,项目简表、项目汇总表、资金申请报告需另附电子版光盘两份。
三、我委将委托中介机构组织专家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荐优秀项目,通过评审的项目按要求在网上并行申报。
四、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可与我委高技术处项目主管人员进行沟通,恕不接待项目申报企业的单独汇报。
五、项目申报材料将不退回给项目单位。
联系人:
市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处 张 涛 66415588-0206
投资北京国际有限公司 刘京晶 66410700-35
市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处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七日
附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2年国家下一代互联网信息安全专项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2]287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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