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抓紧编报2013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建议计划的通知关于抓紧编报2013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

2012-03-19 09:36:2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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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发展改革委:

为做好新时期的以工代赈工作,根据国家发改委通知要求,自2012年起,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提前下达部分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请各县(区)抓紧编报2013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建议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2013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实施范围,主要是国家扶贫重点县(区),适当兼顾省扶贫重点县(区)。重点向国家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倾斜。建设内容是基本农田、农田水利、乡村公路、小流域治理等小型农村基础设施。各县(区)2013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建议计划,要纳入以工代赈建设“十二五”规划统筹安排,并与相关专项建设规划做好衔接工作。

二、资金规模。各县(区)2013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规模,暂控制在2011年实际安排以工代赈资金规模的150%以内(不含“以工代赈片区综合开发项目”资金规模) 。

三、以工代赈片区综合开发项目。各县(区)可重点申报1个“以工代赈片区综合开发项目”。此类项目的实施范围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的连片贫困乡村。各县(区)要根据项目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脱贫致富的实际情况,从上述四类工程中选择确定相关建设内容,侧重发挥工程的综合效益和整体效益。项目选取的原则是:集中解决制约当地发展的生产生活瓶颈;直接带动当地农民脱贫致富;有利于整合政府支农投资共同改善发展环境;有利于当地经济结构调整和长远发展。此类项目要选择基础工作扎实、发展思路明确、当地干部群众积极性高的贫困乡村实施。在编报建议计划时,请将此类项目在“建议计划表”中单独列出,并在申请报告中对项目选取情况单独说明。

四、抓紧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安徽省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和有关审批权限,请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确保所报项目具备计划下达和开工建设条件。各县(区)要把吸纳当地农民工参与施工作为以工代赈项目选择的必要条件,要以劳动密集型的农村小型基础设施为主。在编报建议计划时,请认真填报“建议计划表”和“项目建设备案表”。

各县(区)2013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建议计划(含项目排序表),请于3月15日前通过以工代赈信息管理系统“请示报告”栏上报我委(项目提取至“上报项目”栏),纸质文件和项目材料于4月15日前报送。

 

 

二O一二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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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关于抓紧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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