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下达2012年农业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资金的通知
2012-04-24 10:28:0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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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关于批复农业部201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财预[2012]168号),经研究,现将2012年农业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请列入201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14“对外交流与合作”,主要用于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开展农业技术合作与示范、外资外援项目的配套以及农业贸易促进工作等。
该项目已列入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范围,资金由财政部直接拨付项目单位。各项目单位要设置“农业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明细账(财务核算实行统一管理而不单独建账核算的单位,应建立辅助备查账),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及有关财务制度执行,专款专用,合理列支相关费用,项目实施中如有变更事项,应按照申报程序及时履行调整报批手续。主管部门要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并于2012年12月31日前将项目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分别按项目内容和经济分类进行分析)报送我部财务司和国际合作司。
该项目已列入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范围,资金由财政部直接拨付项目单位。各项目单位要设置“农业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明细账(财务核算实行统一管理而不单独建账核算的单位,应建立辅助备查账),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及有关财务制度执行,专款专用,合理列支相关费用,项目实施中如有变更事项,应按照申报程序及时履行调整报批手续。主管部门要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并于2012年12月31日前将项目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分别按项目内容和经济分类进行分析)报送我部财务司和国际合作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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