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2012-05-10 10:17:5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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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财政局、民政局,市救助管理站,市救助管理二站,市儿童临时看护中心:
为规范和加强中央财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1〕19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区县民政和财政部门应于每年一月上旬将上年度本区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情况和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当年度工作实施方案和补助资金申请报告联合上报市民政局和市财政局。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民政局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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