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安徽省粮食丰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的通知

2012-06-08 15:58:0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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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农秘〔2012〕271号

有关市、县科技局,省农科院:
  为全面落实我省承担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粮食丰产科技工程任务,进一步加强各示范单位粮食丰产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三区一田”科技水平提升,根据科技部关于粮食丰产科技工程的指示精神和《安徽省关于开展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行动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科农社〔2007〕13号),现组织安徽省粮食丰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申报工作。

一、粮食丰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的主要任务

1、完善科技研发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集聚省市县科技专家和农业技术推广人才资源,建成专业配套、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同创新创业的示范区粮食丰产科技研发与示范服务的工作平台。

2、实施粮食丰产科技工程课题技术攻关研究与集成示范任务,负责“三区一田”建设与技术指导,提升示范区科技增粮水平,帮助农民增产增收。

3、依托科技特派员的技术专长,建立并指导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开展技术服务,发展订单农业,建立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4、开展人才培养和技术培训,为示范县培养一批技术骨干人才和粮食丰产科技示范户,增强示范县的粮食丰产科技承接能力和转化服务能力。

二、粮食丰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的基本条件

1、承担国家“十二五”粮食丰产科技工程示范任务县(市、区)技术承担单位。

2、具有粮食丰产科技工程专家大院、示范基地工作站或科技特派员工作基础和一定的工作生活硬件条件。

3、组织了由省级专家和地方专家共同组成和专业配套的科技特派员队伍,人数不少于5人。

4、制定了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工作方案和工作制度,对进站特派员提出明确的岗位任务。

5、对站内科技特派员人员选聘的要求是:(1)承担粮食丰产科技工程课题任务;(2)省级专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地方专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3)志愿到农村第一线从事科技服务和创业,热心为农民服务,具有一定农村技术工作经验和能力。

三、粮食丰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的组织方式

1、粮食丰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纳入省科技计划支持与管理。

2、实施时间是2012年1月至2015年12月。

3、示范县(市、区)粮食丰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的责任单位是示范县(市、区)的技术承担单位。

4、示范县(市、区)粮食丰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的人员组成由示范县(市、区)的技术承担单位与省粮食丰产科技工程课题组研究团队共同协商组成。原则上,省级专家由研究团队选派,地方专家由县(市、区)的技术承担单位选派,根据实际需要也可聘请所在市的相关专家参加。

5、所有受聘科技特派员须经所属法人单位批准。

6、所有受聘科技特派员须于工作站责任单位签定工作协议。

7、示范县(市、区)粮食丰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的工作由省科技厅委托所属示范县(市、区)科技局管理,省粮食丰产科技工程课题组负责业务指导,并配合科技管理部门实施年度考评。

四、粮食丰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的申报要求

1、粮食丰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以示范县(市、区)的技术承担单位为申报单位。

2、申报粮食丰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应由所属市、县科技局推荐,并于2012年 6月15日前将有关申报材料(一式二份)上报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附件:粮食丰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申报书
二○一二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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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关于组织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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