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关于做好2012年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项目库首批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
2012-06-19 10:30:22 来源:安徽省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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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供销社,广德、宿松县供销社,省社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供销社系统项目管理工作,全国供销总社专门制定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项目库建设管理办法》(供销经字〔2012〕29号,以下简称《办法》),并于近日下发了《关于布置2012年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项目库首批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供销经字〔2012〕32号),请各地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抓紧做好总社项目库首批项目入库申报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确保本单位应入库项目全部纳入项目库管理,“新网工程”、农业综合开发新型合作示范等中央财政专项项目,均在总社项目库管理范畴。此次申报入库项目信息统计时点为2012年5月31日。
二、依据《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请对推荐纳入总社项目库的项目,按照培育、拟开工、在建和建成四个分类,分别进行排序。
三、按属地管理原则,各市供销社负责本地区项目汇总上报,省社直属单位直接报送。各级供销社与省社直属单位合作的项目,由省社直属单位汇总上报,并在“其他需要特别说明事项”中注明。
四、项目申报统一使用“供销总社项目库管理系统”,软件请在总社网站(http://www.chinacoop.gov.cn)项目库管理系统下载专区下载。
五、请各单位于6月25日前,将推荐纳入全国总社项目库的项目(由软件导出的电子数据),以及纸质文字报告和项目汇总表(通过软件生成)报送省社相关处室。
中央财政“新网工程”项目联系人:丁方园(财务会计处),
联系电话:0551-2636891,邮箱:gxshz@163.com;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联系人:田恒芹(合作指导处),
联系电话:0551-2663650,邮箱:350085454@qq.com;
地方财政等其他项目联系人:陈燕(综合业务处),
联系电话:0551-2655754,邮箱:ahcoop0551@163.com。
附件:
相关附件:1: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项目库建设管理办法[下载]
相关附件:2:项目登记表[下载]
相关附件:3:项目汇总表[下载]
相关附件:4:指标解释[下载]
为进一步加强供销社系统项目管理工作,全国供销总社专门制定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项目库建设管理办法》(供销经字〔2012〕29号,以下简称《办法》),并于近日下发了《关于布置2012年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项目库首批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供销经字〔2012〕32号),请各地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抓紧做好总社项目库首批项目入库申报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确保本单位应入库项目全部纳入项目库管理,“新网工程”、农业综合开发新型合作示范等中央财政专项项目,均在总社项目库管理范畴。此次申报入库项目信息统计时点为2012年5月31日。
二、依据《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请对推荐纳入总社项目库的项目,按照培育、拟开工、在建和建成四个分类,分别进行排序。
三、按属地管理原则,各市供销社负责本地区项目汇总上报,省社直属单位直接报送。各级供销社与省社直属单位合作的项目,由省社直属单位汇总上报,并在“其他需要特别说明事项”中注明。
四、项目申报统一使用“供销总社项目库管理系统”,软件请在总社网站(http://www.chinacoop.gov.cn)项目库管理系统下载专区下载。
五、请各单位于6月25日前,将推荐纳入全国总社项目库的项目(由软件导出的电子数据),以及纸质文字报告和项目汇总表(通过软件生成)报送省社相关处室。
中央财政“新网工程”项目联系人:丁方园(财务会计处),
联系电话:0551-2636891,邮箱:gxshz@163.com;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联系人:田恒芹(合作指导处),
联系电话:0551-2663650,邮箱:350085454@qq.com;
地方财政等其他项目联系人:陈燕(综合业务处),
联系电话:0551-2655754,邮箱:ahcoop0551@163.com。
附件:
相关附件:1: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项目库建设管理办法[下载]
相关附件:2:项目登记表[下载]
相关附件:3:项目汇总表[下载]
相关附件:4:指标解释[下载]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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