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通知

2012-09-18 17:14:4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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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科技局,广德、宿松县科技局,有关省直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国家星火计划、火炬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和科技惠民计划等计划项目的通知》(国科发计〔2012〕911号)文件要求,2013年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我省组织申报2013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方向

(一)战略性创新产品。

战略性创新产品是指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战略价值、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具有显著作用、对行业技术进步具有重大影响,取得重大技术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市场竞争优势的重大创新产品。

(二)重点新产品。

重点新产品是指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在国内首次(或首批)开发成功,并开始有市场销售或具有良好的市场应用前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技术水平高、附加值高、市场竞争力强的新产品。

二、支持领域

详细领域请查询科技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http://program.most.gov.cn),见《2013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要求》和《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支持领域(2013)》。

三、不支持范围

1、食品、保健品、饮料、烟、酒类产品;

2、化妆品、日用化工、一般纺织品、服装、家具、家电等日用产品;

3、用进口零部件(包括散件)组装的产品;

4、单纯为军工配套的产品;

5、传统手工艺品;

6、单纯改变花色、外观与包装的产品;

7、动、植物品种资源;

8、高能耗、污染环境的产品。

四、申报单位

凡在我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单位均可申报。

五、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

2、项目产业化状况及前景分析;

3、附件材料(复印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

(2)经审计的企业2011年度财务报表(每页加盖审计单位印章或盖骑缝章);

(3)可说明知识产权归属和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

(4)涉及废水、废气、废物排放的项目,需提交环保达标证明;

(5)特殊行业许可证;

(6)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备案的产品企业标准,或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认可证明;或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7)权威机构检测(验)报告;

(8)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最近两年内的查新报告等技术证明(说明)文件;

(9)用户意见报告(不少于两份)等其他证明材料。

由于我省今年将采取网络方式进行项目评审,各项目申报单位须将上述申报全部材料,按项目申报表及产业化前景分析(科技部项目申报系统自动生成)、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经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含审计报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特殊行业许可证与环保达标证明、产品执行的标准与检测检验报告及用户意见报告、查新报告或科技成果鉴定证明、其它等分类扫描成PDF格式电子版文件,文件总体大小须在30M以内。

六、工作要求

1、各市及直管县科技局要加强对新产品计划申报工作的组织管理,并综合运用政策、配套计划等为企业产品创新营造良好环境。

2、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不予受理。

3、不得重复申报。

(1)申报单位本年度只允许申报一项新产品计划项目,并且战略性创新产品和重点新产品两类只能选择其一;

(2)已列入新产品计划的同一产品项目不得再次申报。若型号不同,则须提供新的授权专利及其说明、附图和权利要求书等内容,以证明其有重大改进和创新,方可申报。

4、限额申报

各市及直管县要做好优秀项目的筛选工作,按照确定限额推荐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新产品项目(各市及直管县限额申报推荐项目数见附件)。省直相关单位可推荐2项。

5、产品名称及型号填写要规范。名称尽量不出现英文词组或缩写,不得使用系列产品、研究开发、产业化等词语,确属系列产品必须注明型号,采用“型号+产品名称”或“产品名称+型号”(特殊行业除外)的书写格式。

七、申报流程

1、注册:申请单位需要登陆科技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http://program.most.gov.cn)进行注册,具体注册及审核过程请认真阅读网站说明,并按照有关要求将相关审核资料以特快专递寄送至科技部信息中心。科技部信息中心收到资料后,将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单位注册信息的审核。

往年已经在申报中心登记注册的申报单位,仍用原单位管理员账号和密码登录,不需要重新注册。

2、录入:在线填写《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表》,上传《项目产业化状况及前景分析》,确认无误后提交至地方科技局;

3、报送材料:用A4纸打印在线填写的《项目申报表》、《项目产业化状况及前景分析》,内容必须与网上申报材料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受理。按项目申报清单所列顺序排放书面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请勿装订,采用燕尾夹固定。项目申报表加盖企业公章,并经各市及直管县科技局审核盖章。

请各市及直管县科技局接到通知后,认真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和初审工作,于10月15日前报送书面申报材料一式3份和电子版材料至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电子版材料也可发至邮箱370471800@qq.com)。省级重点新产品不再单独组织申报,将从通过评估的项目中择优列入省级重点新产品计划。

八、联系方式

1、省科技研究开发中心

姜广宇 联系电话:0551-5370016 (申报咨询)

姚宁广 联系电话:0551-5370067 (技术支持)

2、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

田 冰 联系电话:0551-2657273

3、省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厅窗口

宣 平 联系电话:0551-2999803

特此通知。

安徽省科技厅

2012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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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关于组织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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