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2012-2015年)的通知
2012-09-27 15:35:4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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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东北[2012]2568号
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并大连市发展改革委,中国科学院沈阳分院、长春分院、各有关科研单位:
为全面贯彻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加快推进东北老工业基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增强区域自主创新能力,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中国科学院联合制定了《中科院科技服务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行动计划(2012-201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中科院科技服务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行动计划(2012-2015年)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国科学院
2012年8月20日
中国科学院
2012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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